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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我市建筑安全监管力度,夯实建筑施工中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消除建筑业运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动态管理水平,市建筑业管理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已开始实施。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规定,市建筑业管理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参加人员为各施工单位的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机构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应为本公司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人员)、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例会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学习贯彻落实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文件;听取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查处;对安全评定不合格的施工项目进行通报;开展事故的警示教育。
据了解,为避免流于形式,切实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例会实行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建立请销假制度,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施工单位以便函形式请假;对未参加会议的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通报,对会议迟到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建立施工单位例会出席档案,作为年底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把例会出席及会后贯彻情况作为考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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